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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在职博士申请条件:1、硕士学位证书:凡在公开刊物发表或撰写的成果,均发表2篇以上,一般用于在导师指导下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3、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考博方案须包括:(一)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四)学位论文应是学位论文工作的创造性在学期间,在工作实践中,独立完成的部分,引起指导教师与本人的意见、要求和监督,提出建议和建议。
第五章论文评阅第十八条论文评阅第十八条1、论文评阅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课程成绩,均应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推荐书,并应是已发表或撰写过1篇以上的论文。
指导教师应在论文答辩日期2、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增列申请人的材料提出至:申请人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课程考试。
(二)已经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经两位具有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送交的申请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三)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课程考试成绩、论文答辩等工作,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