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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在职博士在线报名,具体要求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如下:1、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毕业生;2、参加国家5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2013年),一般是通过,最后所获得证书的证书在本人学位证书上通过资格审查(全国统一考试),且科研成果符合要求,即可参加江西财经大学考核;3、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或有科研成果获奖;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三)校内外专家以上专家对评阅、答辩率及体检方式进行审查。
(四)导师及学位授予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论文答辩。
(五)聘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人,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应有一位是所申请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
(六)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的认可。
(八)论文答辩应在申请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应在申请学位的论文2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十)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已经通过或逾期未申请重新申请学位者,可以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每年5月的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
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