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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科技部18日通过官网发布《给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权或长时间录用权试验实施方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该实施方案由科技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新闻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9部门共同印发,其首要目标是按行业选择40所大学和科研机构

这个方案确定了考试单位是国家设立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考试期限为3年。 第一项任务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全部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长期任用权,执行重视知识价值增加的分配政策,优化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的转变,科技成果的全过程管理 包括加强赋予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建立职责免责机制、逐个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等8个方面。

其中,在建立职务免责机制的前提下,考试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奋的职务义务、严格执行决定、公示等管理制度、未获得违法利益的前提下,与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策资产判断及成果赋权相关 各地方、各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容错和纠错机制,通过负面清单等方法,制定勤奋负责的规范和细则,激励试点单位的转变积极性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 完全纪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实施慎重的包容监督。

最新公布的方案还提出,国防行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权或长时间采用权的试点,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另行开展。(完) 【: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