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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撤回“借款条”支付火炬的话,可以拒绝不承认,可以放心。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倒在电话录音里了。

他是前几天在湖南衡阳因“名声远在”的“零供述”而被判刑的官员湖南省常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长郭衡峰。

对于检察机关的搜查,暂且不说他的回避,不能“漂白”他灰色的人生……

“这是一起走‘极端’‘两无’的事件,可能被无罪释放,或根据贪污金额被判无期徒刑”,湖南省常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元股长郭衡峰贪污事件审理结束后,秘书长松了一口气。
为了掩盖利用职务时侵占公款123万元的犯罪事实,郭衡峰花样百出,不仅把犯罪证据归结为一个,还封住了嘴,左右照顾地说了他。 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最后掉在了电话录音里。

这成为常宁检察机关根据声纹鉴定解决“零口供”案件的第一个“人物”。

最近,“零口供”郭衡峰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一审判处徒刑15年。

疯狂的“小官”掌握重权随便敛财

贪污在很多人看来应该由高权重的人来进行,郭衡峰除外。

直到事件发生前,郭衡峰只是县级财政局的经济建设股长,对行政职级来说,只是科员级。

但是,这位“科学家”手中的权力比泰山还重——他拥有数千万元的建设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的审计权。

2008年初,中国南方地区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常宁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对受冰雪灾害影响的公司实施灾后重建补助,补助金的审查权力也自然落入时任常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长郭衡峰手中。

经过“筛查”,拥有10万元补助指标的常宁市某民间自来水厂成为郭衡峰心中最好的储备金“工具”。

审查这个自来水厂的补助资金时,郭衡峰虚构了其他公司的补助项目,这些项目有补助指标,但没有公共账户,需要通过这个水厂的账户领取补助资金,给这个工厂的法人代表雷延生虚假的财政资金申请书和费用计划表

之后,郭衡峰通过模仿、骗取相关负责人签名等手段,从2008年7月到12月,分5次共计向民间自来水厂捐赠了100万元。

事实上,在这下拨的一百万元中最终在这家自来水厂的账上一分钱也没有出现。 其中90万元现金分别由郭衡峰以借据、借款的形式陆续举起,剩下的10万元现金以“通道费”的名义留在“助手”雷延生所。 就这样,90万元重建基金落在郭衡峰的个人钱包里了。

据办事员统计,2008年7月至12月,郭衡峰分别从重建基金贪污了近一百万元。

除此之外,郭衡峰在2006年汽油、柴油价格上涨,中央财政向各地支付专业基金作为补充特定对象的油价补助金时,从2006年到2008年,与同一个股室的欧阳世方、曾正阳合作,虚假油价

付了一个火炬的重要证据灰飞烟灭

2009年2月24日,反映“郭衡峰滥用职权资金,在个人录用上花费了100万美元”的通报放在衡阳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员工的文件台上。

当天,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欲局介入调查。

但是检察院的搜查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官位不高,但工作和社会经验丰富,同时懂得一定法律知识的郭衡峰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避免法律制裁,没收冰灾重建基金后,2008年12月4日,郭衡峰迅速“出击”,相关负责人安排雷延生“平整”民用自来水厂的账目,取材雷延生拥有的相关借书原件。

在郭衡峰,灰飞烟灭的是自己监狱的灾害,和燃烧的借条一起。 他之所以这么自信,唯一的理由是贪污重建基金的时候,只和该署犯雷延生交流过,其他人不知道这一点。 因为这本借书成为他唯一能解释90万元贪污的书证。

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

当地财政局、检察机关的事务人员在接到通报前2个月就知道郭衡峰被列为“可疑人”。

原来,2008年底,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接受知情同意,报告有财政资金流失的现象,查了账目,发现只有10万元重建资金配额的民间自来水厂竟然收到了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关于这笔钱,财政局的所有负责人都是平均丈二和尚,没有人批准过这个签名。 调查结果显示,在筹资程序存在虚假的情况下,郭衡峰立即被叫到局领导办公室阐述了相关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搜查,检察机关掌握了郭衡峰的犯罪事实,郭衡峰苦心经营的“迷魂阵”也逐渐浮出水面。

封三口电话录音打破“零供词”

一计又不能生一计。

郭衡峰对自己隐瞒犯罪事实的能力有信心,事发前实施反搜查失败后,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在常宁市反贪局调查员的讯问中,对于国家专项基金是否被他个人占有的问题,郭衡峰一概回答“没有那种事”,如果与事件无关,他不厌其烦地陈述。

“事件发生的时候,正好是2009年的除夕,是这一年中最冷、最应该和家人团聚的时候,我们反贪欲局的调查员在看守所陪着郭衡峰“过年”。” 事务员告诉记者,由于涉案一百万元的冰灾重建基金,实质上只有郭衡峰和雷延生参加。 这是因为雷延生认罪,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很难认定郭衡峰的贪污行为。

另一项共计23万余元补油资金的贪污数额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23万多元都是郭衡峰的同事犯曾正阳收的,曾正阳单独把钱交给郭衡峰,同时两人之间交易的文件也被郭衡峰销毁了。 这样,在这一一对一的“交易”中,所有证据显示曾正阳个体贪污仅23万余元,郭衡峰似乎可以全身而退。

“在没有掌握重要证据之前,郭衡峰看起来是‘清白的’,我们的压力是可以想象的。 ”。 办事员说。

但是,郭衡峰的“灰色”人生并没有因此而“漂白”。

经过调查员的不懈努力,郭衡峰对该警署犯雷延生的咨询出现了突破口。

对郭衡峰的证词并没有直接认定犯罪事实,但供认自己犯罪行为的雷延生向搜查人员表示,他手中还留有与“王牌”郭衡峰“交易”时的通话录音。

很快,办事员取得了雷延生手机上残留的通话录音,将录音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声纹技术鉴定,郭衡峰说明已经回收了从那个民间自来水厂借的原件,但没有归还欠款。 另外,检察机关也通过技术鉴定,证明了借书复印件上的字是郭衡峰的字,这些证据最终证明了郭衡峰从水厂汇款贪污的事实成立。

然后,调查贪污补充资金的调查员也送来了捷克的报纸:经过调查,常宁市油价补助金的对象都要在郭衡峰进行审查。 那个共犯,所谓“领取23万元资金”曾正阳是个刚进财政局的年轻人,在郭衡峰不知道的情况下独立领取油价补助金20多万元的可能性很低。 通过对事件的认真分析,检察机关也证明了郭衡峰参与贪污石油价格补贴23万元的事实。

但是,面对这样的铁证,郭衡峰依然“咬牙切齿”。 因为在他看来“只要自己不坦白,法院就不会让自己有罪”。

在法院判决临近之前,为了减轻即将到来的监狱灾害,郭衡峰害怕将自己占有的103万元赃物交给司法机关,但依然不想承认自己非法占有冰灾重建基金的意图。

经过审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郭衡峰以借阅证的形式“借”走90万元,不归还的情况下收回借阅证销毁,显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补充贪污油的犯罪也故意成立,综合来说郭衡峰积极归还赃物

在记者报到之前,郭衡峰没有上诉。

事件的意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即使嫌疑犯拒绝供述,搜查人员也不得进行“酷刑逼供和威胁、诱导、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讯问制度的法治化,嫌疑人不供述的刑事案件,即“零供述”事件,必然会不断出现和增加。

“以前很多人认为嫌疑犯的供述才是定罪的最终证据,这种想法不能保障嫌疑犯的权益,为了搜查员的急功发生了冤案,嫌疑犯也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说就能逃脱惩罚,最终是广泛解决法律的机会

那么能否突破“零口供”案件,把“零口供”案件办成铁案,关键就取决于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经验。要成功办理“零口供”案件,就要求办案人员具有高度负责的从业态度和科学严谨的从业做法,要本着“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大体上,既不能冤枉好人,使无罪的人受到错误的追究;也不能放纵坏人,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更不能被案件的表象所迷惑,而是要深入到案情中去,发现破绽。法制日报通讯员 农雷 盛璋 法制日报记者 赵文明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