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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0日电(记者唐娟)因吸“天价烟”被读者暴露,接受调查的房地产局长周久耕案件法院一审结果显示: 10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久耕犯受贿罪,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
周久耕是因吸入“天价烟”在网上暴露而被调查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 去年12月28日,周久耕对房价问题提出了调查低于房地产价格销售楼盘的开发商的高论后,引起了读者的不满。 读者在周久耕开会时抽的是500元一根天价烟和名单,开名车,与职务收入不一致,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 结果检测出周久耕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今年初,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之后,周久耕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9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周久耕事件。 检察方面称,周久耕从200年到200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民产局局长期间,共收受九人贿赂,受贿额为1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人民币。

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周久耕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主动退出所有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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