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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31日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小组今年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点改革的工作安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调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人社部网站今天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事业方案》。
公示期间为7月31日至8月9日。 人社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

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登录人事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留言,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件反馈。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公司等的意见提案包括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执业药剂师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海外外商投资公司协会药品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mohrss.gov,意见建议反馈邮箱: yaopinban@mohrss.gov,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后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10716 ),规定

附件:《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从业方案》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