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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方面的错误是,只是向“上位者”报告,而疏忽了向作为“下位者”通告的广大民众公开相关情况。 没有权威的消息就不能稳定民心,老百姓难免会“相信其有,不相信其无”。

连放射能事故都无法计算的“放射能事业者的运行”,在传闻下变成了“放射能泄露”,甚至变成了“核爆炸”,恐慌的杞县居民携家人外出,县城几乎是“十室九空”,当地政府1个月以上 该县委推进部的官员在记者问政府为什么不公开相关情况时认定上级环境部门没有危险。 既然没有危险,就不需要做小事,也不需要一开始就打着大旗发布消息。

客观地说,杞县政府的第一个应对是及时的。 6月7日凌晨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有关人员在事件当天上午来了解情况,但最终被上级环境部门认定,没有危险。 但是杞县方面的错误是,他们只知道向“上级”报告,忽略了“下级”“报告”---向广大民众公开相关情况。 即使是1个月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因为“网上散布谣言的投稿很多,产生了非常坏的影响”,不是为了尊重居民的知情权,而是出于自己公开新闻的自觉意识。

就像当地居民说的,我知道县政府没事,上级领导也没事,老百姓不能知道没事吗? 已经向上级通报了,怎么不能马上通知人们呢? 这样的疑问正是肯定的,表明了现在新闻公开面临的普遍不自然:“上级”有“通报思考”,但下级没有“公开意识”。 重视向上通报的责任,但无视向下公开的义务。 正因为是
,在传播谣言的机器空之间,甚至加入了“放射能泄露”“核爆炸”等“连排除危险的机器人都被烧毁了”的上帝的细节。 没有权威的消息稳定民心,对于这些谣言,老百姓自然“可靠、不可靠、不可靠”。 现在谣言似乎迷惑了人心,我们也必须反省。 不是因为政府权威新闻的不足,才被谣言钻的吗? 空子?

杞县之后的救济措施也成为了力量——据《开封日报》报道,当时刊登了2000多张公告,宣传页面印刷了1万份以上,开始推进591村的广播,广播和电视台也于24小时365日在《安民告示》中循环播放。 只是,迟来的“公告”和“普及”为什么被“逼入绝境”呢? 谣言只公开,县的报道公开快一步的话恐慌也就少一分。 政府的消息正是在“开始”时“要大肆发表,在与谣言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无法稳定局势。

根据《政府新闻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实利益的情况下,必须“自主公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新闻。 社会上广为人知或需要参加的情况反映了本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事务手续等情况……显然是“放射能泄露”还是“核爆炸”,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新闻,需要“自主公开” 杞县方面完全没有考虑自主公开政府的新闻,“没有必要夸大其词,也没有必要从一开始就大肆公布新闻。”

这恰恰证明某些地方政府仍然没有跟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沿袭新闻封闭的以前传下来思维,缺乏新闻公开的主动意识,及至捂盖不住,才仓皇以对,疲于应付。只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