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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市场出现了“仇和”白酒,这种酒产自江苏宿迁,仇和调任昆明,想以仇和的名声开拓云南市场。 ( 6月28日《新京报》)

“仇和”品牌白酒,据8年前的报道,江苏宿迁市工商局等部门突击检查了生产“仇和”品牌白酒的宿迁市泗阳县某酒店,关闭了该工厂。 当时仇和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

这件事和这句话,因为当时我对敌和的印象不好,写文章有疑问。 在我看来,“仇和”这个词并不是一个身体所特有的,即使当地公司有意擦边球,仇和市长也以个人名义诉诸法庭,工商部门直接介入是否合适。

现在直到媒体再次报道“仇和”酒出现在云南市场,我想当时有点误解。 据报道,8年前宿迁市工商部门的没收行动是“师出有名”。 因为这个酒店没有取得注册商标证明书就生产了“仇和”酒。 这个酒厂取得注册商标后,从2002年3月开始,他们生产、销售“敌和”酒,没有受到干扰。
这改变了我对仇和的印象。 我对自己的名字被注册为白酒商标,仇和可能有点不舒服,但他毕竟知道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得到商标注册的“仇和”酒是合法的,妨碍、打击合法的东西是违法的,作为官员公开

但愿昆明市关联部门不要过于“积极主动”,盲目“打抱不平”;而仇和本人如果真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那也好办,以个体的名义上告法庭就行了。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