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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中海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北京就中日东海油田开发达成的大致协议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武大伟说,中日双方最近就东海问题达成协议,有两个重要前提。 共识不损害中方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不损害中方在东海关系问题上的法律角度和主张。 中方在东海计划界问题上不承认日方所谓“中间线”的主张。 第二,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田的关系合作,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承认春晓油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 发廖文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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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19日,中国副外相武大伟19日在这里的吹风会上表示,春晓油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中国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吸收日本公司的投资参与春晓油田的合作开发,与中日两国为处理东海问题而提出的共同开发不同

“春晓油田的共同开发和共同开发是两回事。 最重要的标志是春晓油田的开发必须依照中国法律合作,这也说明春晓油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 这个需要说清楚。 ”。武大伟说。

武大伟说,共同开发是搁置主权争论,中方主张和日方主张都不受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海域进行共同开发。 在共同开发的这个块内,不是服从中国的法律,而是根据两国政府同意的方法和大体进行开发。
武大伟说,东海大陆架计划问题、专属经济区问题需要中日双方谈判处理。 在最终处分之前,双方在共同开发上达成一致的“只是过渡安排”。

武大伟指出,共同开发在国际上是一种新的尝试,目前为止已有二十多家国家通过协商搁置争议,就海上争端作出了临时安排。中日双方这次达成的协议并不是第一个范例。 (完) 【:魏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