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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秘书秦裕、新黄浦集团原理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也受到终审判决。

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书面审理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到本月20日结束审理,正式宣判。 据《财经》记者介绍,由于二审没有开庭审理,吉林省高院作出判决的地方是长春市中院原一审开庭的法庭。 那天秦裕的代理律师和家人旁听了法庭的判决,但吴明烈的律师和家人没有出席旁听法庭的判决,吉林省高院通过邮件把判决书送到吴明烈家。

秦裕、吴明烈是最初判决的“上海社会保险事件”相关人员中唯一的上诉人。 两人的上诉理由都有自首的情节和立功表现,认为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太重了。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事件一审开庭,当天宣判。 根据判决书,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之间,职务便利,谋求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利益,从中索取贿赂,接受

事件发生后,秦裕坦白受贿的大部分事实,为司法机关提供了侦查其他重大事件的线索,有重大的立功表现。 兼收赃物和赃物已有追缴等情节,将受到轻罚。 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被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秦裕现年43岁,1981年进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 本科毕业后被送进研究生院,1988年获得伦理学硕士学位,之后留在学校任教。 从1995年1月开始,秦裕作为副处级干部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当时担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 2002年11月,秦裕晋升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被称为“上海一秘”。 2006年夏天“上海社会保障事件”爆发之初,秦裕从火线调任宝山区区长。 但是不到一个月,新华社就播放了秦裕先生“接受了调查”的消息。

上海新黄浦集团前理事长吴明烈受贿事件是“上海社会保障事件”的重要相关事件之一,主要与中国华闻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华闻控股)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有关。 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事件一审开庭,吴接受中国受贿控股公司的贿赂共计1000万美元。 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后,吴明烈家族认为吴明烈行为积极提出,积极协助调查,提供了许多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线索,一审判决太重,马上向吉林省高院上诉,吉林省高院不接受上诉理由。

秦裕、吴明烈案终审判决当天,长春中院对上海电气(集团)总企业前会长王成明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成明因共同贪污以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受贿21万元的罪名成立,10年有期徒刑,2罪和惩罚被死缓。 其共同贪污罪的共犯、上海闵华实业共同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理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企业社长陆天明,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严金宝和陆天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欲上诉,王成明并未当庭表示上诉。知情者称,王仍有上诉意愿。(来源:《财经》互联网版/记者 赵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