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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表示,除了多个户外广告因违反设置而破坏环境外,广告语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乐趣”等语言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气氛 ( 5月9日)
伤害和谐气氛的自豪广告不仅在北京,在其他地方也不可或缺。 不仅会引起不健康的消费倾向,还会扩大社会分化带来的人们特征,加剧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加剧矛盾,割裂社会。 很明显,致富广告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噪音”。

近年来,一些经济学家警告穷人不要有仇外心理。 其实,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警惕的不仅仅是“仇富”,更是为了富不仁的欺凌。 例如,炫富广告是隐性欺凌。 所谓对“至尊社区”的有意渲染,作为其“至尊”言外之意的“低贱”指的是哪里? 买房子对穷人来说从梦想变成妄想时,“穷人停下来”的广告给他们的伤口撒了盐。

今天的“国际经验”经常被引用:一国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的时期,就进入了矛盾强调期,中国现在进入了这个时期。 必须借鉴这一“国际经验”,明确一些矛盾与矛盾强调期无关。 矛盾强调期不是一筐,任何矛盾历来都可以加入。 如果说贫富差距扩大,是急速发展的“阵痛”,那种人为制造的矛盾就会欺负贫富,明显与矛盾强调期没有因果关系。 这需要特别警惕。

现在是价值多元的时代,然而无论怎么“多元”,有一个“元”总是至高无上的,要管着其他“元”的,这就是公序良俗。广告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传播商业新闻,并且还传播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习性等文化新闻和意识形态。因为此公序良俗这个“元”,理所当然应该成为衡量广告准入与否的尺度。政府部门作为公众的代言人,对哪些炫富欺贫的无良广告,决不能失语。(奚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