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23字,读完约15分钟

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1986年7月加入员工,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5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审判长2001年8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4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 2007年12月,就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年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年3月就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年4月23日,经吉林省委批准,省纪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副院长吕洪民以严重违反纪律嫌疑立案审查调查,同日采取了留置措施。 年11月,吕洪民被给予开除党籍、驱逐公职处分。 年9月27日,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因涉嫌受贿事件将吕洪民移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当天指定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1月24日,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从普通法官长大的审判业务专家,吕洪民精通审判规则,精通法律的适用,善于裁定很多纠纷,但在自己人生的考场忘记了初心,失去了自己,在变化与守、情与法、利与义、入与退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自己

修身养性,初学者逐渐改观

思想的崩溃大体失去了,成为了审查委员会的“骑马派”

在诱惑面前堕落还是继续,根源不是选择自己,而是选择者的定力。 许多违反纪律和违法犯罪问题看起来是一念之差,发生在小事上,但仔细调查后发现,不是由于个人修养不足、初学者失守、定性不足引起的。 吕洪民也不例外。

62年6月,吕洪民出生于吉林省白城市镇富县的普通农民家庭。 1986年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就任吉林市中院副院长、松原市中院院长、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在吉林市中院工作期间,吕洪民勤奋、提高,主动邀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如市殡仪馆转让纠纷、艾滋病小组访问等诸多群体性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但是,当了松原市中院的院长后,吕洪民放松了党性修养,不能很好地打扫思想上的灰尘,理想的信念逐渐动摇了。 思想上的滑坡使吕洪民在权和法中逐渐迷失了。

吕洪民忏悔说:“松原就职后,自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理想信念动摇,非观念逆转,违背了‘为共产主义奋斗一生’的入党誓言,成为了变节者。 内心的动摇和堕落看起来像是瞬间的决策,但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痛苦的蜕化过程。 从“善如登,恶如崩”,沉溺于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理想信念,逐渐失去我的政治定力,越失去定力越懒惰学习和自我约束,这使我进入了恶性循环,迅速落入了欲望的深渊。 ”。 “失去了理想的信念,我变成了‘肉体’。 在理论中心小组和民主生活会上,我的发言触底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话不由衷。 思想上的一些变化必然会引起方向性问题,必然不会让我回头。 ”。

到省高院工作后,吕洪民的思想更容易滑坡,彻底失去了对事情的评价,这从他在评委会上的表现可以窥见一斑。 他此前多次改变事实和法律,改变坦率发表意见的风格,多次在审查委员会中,看到院长持与自己相反的观点,最后投票时改变了最初的表现,投票给院长支持的意见,使现场审查委员会委员大为惊讶。 因此,吕洪民的绰号增加了——审委员会的“两股派”。

吕洪民担任领导职务后,放松政治学习,放松党性修养,最后导致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动摇。 在各种诱惑的考验面前失去了定量,在“糖衣炮弹”攻击中放弃抵抗,埋下了伏笔。

徇私情,依靠才能任性

“盖上的人”用友谊的爱情玩弄司法

情与法是吕洪民面临的另一个选择问题。 他受友谊的煽动和亲情的驱使,依赖精通业务,以法律作为追求私欲的工具,以“徇私枉法”的手段,在“情与法”之间安静地作出了选择。

吕洪民性格古怪。 他很安静,喜欢自己喝酒,不喜欢交往。 同事评价他为“进入掩护的人”,法院系统的“贝里科夫”。 他平时不善于与人交往,除了唯一的几个“小随从”,他个人没有和其他同事一起吃饭,也没有和同事在单位走廊擦肩而过,没有和同事打招呼。 他仿佛总是生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 他8小时以外的交往也极少,他没有其他业余爱好,家里法律业务的书很多,研究法律条文和审判业务是他最大的爱好。

这样的身体不容易把他和腐败分子联系起来。 但是他的法律天平很快在亲情和友谊面前倾斜了。

友谊难辞。 律师张随(化名)在吕洪民担任松原中院院长不久就找到了吕洪民,帮助他承包法律服务业务。 张随原是吉林中院法官,吕洪民在吉林中院工作期间,一直是张随的分管领导。 吕洪民不善于交际,最初张随经常向吕洪民提供与其他院领导打交道的建议,有些吉林市领导生病住院张随也和吕洪民一起去看望。 渐渐地,吕洪民的家,比如换灯泡、交水电费、外国亲戚和朋友来安排吃饭等小事,都有张帮忙。 吕洪民交际狭窄,张随是他在法院系统中唯一的朋友之一。

吕洪民成为松原中院院长后不久,张先生擅自辞职成为律师。 看到朋友辞职“投降”自己,吕洪民觉得这是不能拒绝的。 吕洪民用自己中院院长的影响与张随多家公司和政府部门方面的法律顾问联系。 张先生巩固脚跟后,随着法院代理案件的增加,为了使案件能胜诉,要求吕洪民先生致辞,尽量使代理案件胜诉。 最初吕洪民的心在挣扎,但他精通审判业务,觉得专业信息足以为张随的诉讼请求提供法律支持。 因此,他多次违反了张随代理的事件。 这样吕洪民在《情与法》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亲情很难拒绝。 吕洪民极度恐惧,强烈妻子田某的恐吓也是吕洪民走上贪污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吕洪民的妻子田某原来是吉林市某高中的法学教师,做兼职律师,转到了长春某学院的教授。 调查显示,吕洪民在松原中院担任院长期间,松原中院的一些法官为了征得吕洪民的同意,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寻求吕洪民的原谅,唯一的做法是“找田教授”,最后事实也说明了这种做法的比较有效

很多人为了照顾事件,拐弯抹角地通过田某单位的领导或同事找到田某,通过田某部署吕洪民向相关事务单位打招呼。 吕洪民总共有十多件受贿事实上经常和田某有关。 田氏助长了吕洪民的贪婪,把吕洪民牵扯进来,一步一步地走向贪污的深渊。 另外,吕洪民因违反儿子、侄子等亲属的邀请参与了很多案件,从民事到刑事、审判到执行,从省高院到基础法院都参与了。

吕洪民是法学博士,有多年一线民事审判经验,是吉林省唯一的全国民事审判业务专家之一,深厚的法学基础和极高的法律素养使吕洪民成为全省民事审判业务的权威。 这样,他就可以为委托人当事人的需要找到法律支持,寻求胜诉的结果。

受张随和田某等委托后,吕洪民介入案件的方法有两种: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案件,他借事件报告的机会,在详细拆除法律依据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直接提出解决意见。 不属于自己监督范围的案件,以院长的监督名义要求办事员报告案件,向办事员明确自己的“观点”,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 吕洪民夸耀这种“非常聪明的手段”“徇私枉法”,不仅事件的外人看不到痕迹,事件中的人也看不到破绽。 他自认玩弄了法条、游戏程序,使所有的违法干预都深入到了完美的程度。

就像吕洪民自己说的,“我一直生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受到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做出了倾向的判决,但我觉得可以为判决结果找到法律依据。 在内心矛盾挣扎的时候,我总是因结果公正而得到自我安慰,以为自己是天衣无缝的,其实捂住耳朵偷铃铛。 ”。

遭受天下之祸,大有依靠。 吕洪民依靠他精深的法律审判知识,在“情与法”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所以堂与皇之地在法律边缘游走。 但是,正因为缺乏警戒心,从高处坠入深渊的时间也不远。

被私利引诱在火里摘栗子

被贪婪染上的“病毒”以权力致富成为“第一重要的工作”

吕洪民精通法律,为了维持亲情和友谊,他逐渐失去了对法律的恐惧。 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就会抛弃角度和大体,随之思想堕落,权力滥用,生活腐败,自然成为“犁地蛋”,“苍蝇”蜂拥而至,贪婪的“病毒”逐渐发作。

感染病毒。 张随跟着吕洪民从吉林到松原,但在吕洪民到省高院就职之前,与张随没有大量的经济交流。 年9月,到了省高院后,吕洪民的心理进一步发生了变化,他说:“我以为自己是审判业务的专家,平时极力抑制自己的欲望,但自己不到几年就退休了,必须为自己考虑后路,为孙女存钱。” 受这种思想的推动,他内心的纪律法大体上和底线彻底沦陷,他和张随之间的“友谊”也改变了。

吕洪民赴任省高院后,张随也跟着他把业务扩展到长春市。 吕洪民凭借自己在行业的权威,帮助张随加入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由此确立了张随在这个行业的地位。 然后,利用自己分担破产清算案件的职务便利,开始帮助张先生承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破产业务。 吕洪民看到律所破产案件的投入价格很低,一个案件有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的收入,他的心理更不平衡了。 他拐弯抹角地重复了含蓄。 张随自然在心领神会上,按照律所破产案件收入的30%自愿向吕洪民提出“加薪”,到事件发生时支付吕洪民110多万元,还没有支付500多万元。

除此之外,吕洪民尽可能从张随处受益。 吕洪民想健身,带张去健身房,然后直接让张为他处理健康卡。 偶尔出去吃饭,他也打电话让老张代我结账。 房子的装修,他也直接安排出差为他支付费用。 即使妻子田某生病住院治疗,他也直接安排张随,让张随支付交通费和医疗费。

发生病毒。 随着贪婪的膨胀,吕洪民的人生也逐渐偏离的“脱轨”。 从受贿对象的范围来看,他严格限定了张随一的妻子田某等“圈内人”,所以渐渐扩展到圈内人的介绍人。 年,在张随的介绍中,吕洪民协助张随审理担任法律顾问的长春市房地产公司相关案件,案件判决刚生效,吕洪民给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打电话,以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住宅为对象,对李某说:“可以便宜,但不合适。 李某会谈后,让吕洪民及其亲属在该小区购买3所住宅,经过鉴定,低于市场价90多万元。

进入病榻的吕洪民任省高院副院长在时间上,松原市某村镇银行为将两个标额5亿多元的民事案件审理与执行相关联提供援助,事后,该行原行长周某在海南向吕洪民提供不动产套,吕洪民和妻子田某在当地 之后,吕洪民直接对周某说“再来的时候直接拿来现金就行了”。 因此,从年到年,周某多次直接向吕洪民输送现金共计200多万元。

吕洪民任省高院副院长的时间里,修某在代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中找到了吕洪民的帮助。 这件事涉及农民工130多人,修理某某不收代理费。 这让吕洪民打算盘:他没赚钱,能给我钱吗? 吕洪民没有答应。 之后,修某送了他5万美元。 看到钱,他才改变态度,答应关心这件事。 这时吕洪民的灵魂已经被彻底私欲占领,谋求司法权的私利成为他的“第一重要工作”,共产党的信仰已经在心中消失,深渊也成为必然。

当官员发财。 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想单手掌握权力,万众瞩目。 另外,如果你想拥有财富,奢侈,过着“权我所欲,利也是我所欲”的日子,一定会在“义”和“利”的选择中做出错误的评价。 结果,走人生的归途,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罚吧。

溺水,后悔也没用

害怕被调查早退,想割腕自杀,但不想自首

人知前进不知后退,知欲不知足,必有耻辱之累,有后悔之念。 但是,吕洪民在面对“进退”的选择时,再次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吕洪民看起来是容易得到的名利背后,他的生活就像单身者没有防护地走在电缆上。 对此,吕洪民自己也早就认知了,他曾经想通过离开现在的岗位来避免纪律法的处罚。 他在忏悔书中说:“进入院长职位后,我对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特别是在省高院就职这几年,事件的当事人如果是“社团”的人或者他们介绍的人,送我钱也没错,我自己拿不到。 但是害怕被审讯的恐惧告诉我只要离开这个岗位就能阻止我。 ”。

从2019年6月开始,吕洪民多次向省高院党组提出辞职的请求,自己的办公室也收拾干净了,但没有得到组织的批准。 因为担心东窗事件,吕洪民长期受到恐怖袭击,痛苦不堪。 那时吕洪民整天发呆。 想起那个经验,吕洪民说:“2019年下半年2周,我几乎失忆,晚上睡不着,做梦是混乱的消息,白天在职场上很熟悉的同事都认识谁,但没有名字。 这种状况持续了两周自动缓和了”。 后期,吕洪民也曾割腕自杀,他的精神压力很明显。 经过极度的恐惧、逃避之路,吕洪民依然向组织敞开心扉,没有选择自首。 得知那个第一个行贿人李某被组织拘留调查,他多次与妻子田某串通口径,缔结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这只是他的自作自受。

“为官员贪墨,必遭大祸”,这是铁则。 吕洪民最终明白了,认真对抗调查是徒劳的,“一时抱佛”救不了自己,相信组织,依赖组织,诚实向组织坦白是唯一的方法。

案件者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警告各级领导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慎之又慎,始终保持共产党的政治本色。

综合看吕洪民案,其堕落来自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懒惰,放松党性修养使思想滑坡,失去了共产党员的初衷。 思想的“总开关”不收紧,心里就有党,心里就有民,心里就有责任,心里就有戒,出轨越境,跑出来滴滴。

而且,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 除吕洪民自己的原因外,还缺乏比较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是走违纪之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吕洪民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就有苗头了,那是律师的张和“并肩背对背”,行内已经人人皆知。 吕洪民的违反纪律行为从2007年开始在松原中院工作,一直持续到年事件前,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没能停止纠正,使吕洪民奔走于权力金、权利法交易的邪道上。 失去这种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

前车之观,后车之鉴。 面对诱惑,没有人天生的免疫力。 政治家的领导干部一方面要避免受到邪风的侵害,一方面要在面对选择时做出正确的评价,另一方面要依靠思想觉悟这一“软实力”的大力支持。 只有加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培养精神家园,树立廉洁贪婪的价值观,才能锻炼“金刚的坏身体”,在任何风雨的考验面前保持冷静和坚定。 另一方面,也依赖于制度和规则等“硬约束”的严格规范。 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收紧制度笼子,才能使想腐败的人无机。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吕洪民的忏悔仍在眼前,党员领导干部必需时刻警醒,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要时刻饱含对纪法的敬畏、对历史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从克己上下功夫,做到“身正”,才能够保证行为不出轨,权力不滥用。(季珐 潘兴龙) 【: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