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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深圳4月19日电题:深圳国际仲裁院境外仲裁员所占比例超过4成

作者郑红朱族英

“在疫情期间,我们通过远程仲裁服务、减免仲裁费用等措施在线进行仲裁手续。 我们前期也积累了近20年的网络仲裁经验。 远程仲裁员除了可以继续推进员工外,还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争议处理价格。 ”。深圳国际仲裁院综合处长黄郭勇19日在接受采访时说。

深圳国际仲裁院( scia )成立于1983年(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广东港澳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经营者环境的组成部分。 该院仲裁员来自77个国家和地区,复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国外仲裁员约占41%。 黄郭勇介绍说,截至2019年,本院受理的涉港仲裁案件576起,案件争议总基准额为310.7亿元。 从年到年,香港执行的判决数量占执行的内地仲裁机构第一位的内地仲裁总数的31.4%。

“深圳国际仲裁院于年发表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适用的手续指南》(以下称为《指南》),鼓励香港成为默认仲裁地,这也是联合国贸易法会仲裁规则第一次在中国内地落地。

《指南》旨在便利与国际规则的接触,利用广东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扩大当事人的选择空之间。 ”。 黄勇说。

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年发布的新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创立了“选择性再裁剪”的机制。 仲裁地法律没有禁止的,允许当事人约定“选择性再裁剪”。 这项举措也由《全球仲裁评论》( gar )提名为2019年全球仲裁创新奖。

“作一个身处国际前列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在规则革新和争议处理能力方面塑造了国际公共信服力。我们将这种国际公共信服力和全球影响很大叠加到前海,使前海集聚争议处理、法律等高端服务资源,成为辐射全球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处理高地。”黄郭勇说。(完) 【: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