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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在北京召开,曹建明向会议报告了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 发廖攀摄


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周兆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了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 关于当前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他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的问题突出,难以起到处罚和警告的作用。
曹建明说,刑法关于渎职犯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的规定尚未确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执法不统一、认知不一致。 危害有点大的渎职犯罪的法定刑很低。 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搜查手段不足,影响了一点事件的及时有效调查。

为此,他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全刑法渎职罪的规定,对一点严重犯罪适当提高法定刑,进一步确定量刑标准,规范免刑、缓刑的适用,提高惩治渎职犯罪的力度。 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监督与协调,指导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法律重大问题,加大促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依法解决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机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

曹建明表示,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仍呈发案多、危害大的态势。检察机关要推进革新,进一步完整渎职侵权检察从业机制。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完整对举报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完整诉讼监督的从业机制,加大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案件的抗诉力度。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自身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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