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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3日是中国国家民族委员会政策法规司的原司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毛公宁今天接受人民网采访,以中国的民族政策为主题与网民进行了网上交流。 一位网民认为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有优待,但对汉族的“民族歧视”,没有这样的优待照顾政策,对此,他认为,这个诉讼法不妥当,现在通过使用“民族歧视”这个概念,
毛公宁说,我们所说的民族歧视,应该是制度歧视。 新中国成立后,宣布废除民族压迫、民族剥削、民族歧视制度,实现民族平等,根本废除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制度。 制度上歧视某个民族,把他打入别册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但是,现在照顾少数民族,不照顾汉族,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对此,毛公宁表示,从整体上看这个问题,必须从国家的根本好处来看。 国家为什么要照顾少数民族,实施优惠? 那是因为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比汉族迅速发展慢得多,其社会迅速发展水平比汉族地区慢一两个社会迅速发展阶段,有的晚几百年、几千年

解放以前,广大汉族地区都是封建社会,一些沿海地区已经进入资本主义,但民族地区特别是西南、西北、东北的小民族,这些民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社会迅速发展的程度来说,比汉族的程度高1000

毛公宁引用周恩来总理的话说中国所有民族都要实现现代化,不能使西藏、新疆永远落后。 因此,中国政府基于这样的基本国情,确定了50年代制定民族政策时,帮助少数民族迅速发展是民族政策中社会主义的根本角度。 中国的《宪法》也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他对网友说,读者们应该从国家的根本好处,长远的快速发展来理解、领会党和国家目前所采取的这些特殊的政策,我们只有站得更高,胸怀更宽阔就能理解目前对少数民族的一点照顾了。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