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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灯火,平民平安,危难之处,人民警察大显身手。 8月13日,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侯亨波出演了人民网海南窗的视频直播节目,就“如何搞好社会治安事业”和“什么情况下警察能枪杀杀人犯”等话题与网友进行了网上对话。
15种情况下,可以开枪杀人犯

一位网友问:“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射杀嫌疑犯?” 对此,侯亨浪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采用武器的有关规定,警察可以在15种情况下开枪射杀嫌疑犯。 这里首先介绍了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实施强盗和暴力犯罪的嫌疑犯开枪。 8月8日,在海口民警射杀歹徒的事件中,警察已经向天空鸣枪,强盗依然开着汽车撞上了警车。 或者“珠海驾驶冲突”之类的事情,在个人问题上对社会不满,撞车,造成公共安全危害。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警察可以开枪。 如果歹徒有实施爆炸犯罪的明显意图,警察可以开枪制止爆炸。 毒品中毒、纵火等恶性犯罪和持枪违法犯罪,如果被阻止不听,警察可以开枪。 处置绑架人质的嫌疑犯,警察可以开枪。 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发生暴力行为抵抗逮捕,接受警告不听的可以开枪。

海口警察从源头打击“二夺”

读者说,在海口被抢包的人很多,坏蛋一拿到就跑了,人们一整天都很害怕。 海口警察采取什么措施让大家吃“安心丸”?

侯亨浪说,如果“双重抢劫”事件有优势,那么“快”,嫌疑犯驾驶摩托车和汽车犯罪,手快,离开现场也快。 强盗拿到后,警察最快回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坏蛋早就逃跑了。 针对这种情况,海口警察采取了两个对策:一是速治,警察成立便服搜查队,追踪嫌疑犯。 二、加大摩托车收缴力度,加强对外市县违法摩托车的检举力度。 清除“两夺”事件从源头上抓住,效果非常大。

不排除个别民警的粗鲁执法

据一位网友透露,他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矛盾,向派出所报警两次,民警半小时后来到现场,态度非常恶劣。

侯亨浪指出,不排除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粗暴的执法行为。

侯亨浪说,对于民警的工作态度、纪律、执法上的问题,海口市公安局抓不稳。 如果民警粗暴执法,警察欢迎广大市民的投诉。

来源: 海南经济报 作者: 云川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