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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由北京市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以严重违反纪律的嫌疑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任志强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初衷使命,在重大大体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反对四个基本大体副本,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军事史,对党不忠诚,不诚实,组织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款吃喝,拿着公款,组织违反录用购买的高尔夫卡的对话时,把不忠实证明问题的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用公款结算个人应该支付的费用,由社会商人提供 不正确履行职责会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家风堕落,家教不严格,和孩子一起存钱。

任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职工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国有企业人员职权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城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任志强给予党籍处分。 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取消规定享受的待遇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其嫌疑,相关财产随案移送。

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

年7月23日 【: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