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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张素梁晓辉张蔚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森林法。 这次修订提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写入法律。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此次修订提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并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写入法律。记者 杜洋 摄

修订后的森林法分为总则、森林权利属、快速发展计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84条。 这项法律从去年7月1日开始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观芳当天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修改后的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 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新法确定了公益林补偿制度、要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对森林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效益补偿等复印件。

“这次修改还注重加强森林权利的保护,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 ”王观芳说。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二级巡视员李淑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次修改重复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快速发展”,基本上写在法律上。 她进一步指出,必须解决保护和快速发展的关系,解决公共利益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为了保障广大林农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森林法增加了“森林权利”一章,登记保护森林、林木、林地的全部权、采用权。 并且强调,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情况下,必须依法处理批准程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另外,新法提出了“国家建立森林生态利益补偿制度”“国家鼓励商品林迅速发展,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等保障经营主体的经营权。 保障经营主体的处分权,如“废除木材运输许可制度”、“木材采伐许可证的发放流程和条件的优化”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改将于每年3月12日在“中国植树节”上写入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志愿者植树活动开展了40年来,中国的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积累分别增加了2倍左右。 新法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造林绿化责任。 (完)

【:李霈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