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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出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入党,1970年3月就业,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党组织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1964-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期间政治指导员
1972-1978年北京化工实验工厂工人,党委推进科干事,工厂党支部书记,工厂党委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年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和做法专业在职学习,取得硕士学位)。

1995-1998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职称学习,取得博士学位)。

2001-200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10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党组织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10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党组织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党组织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第十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